《江蘇省2022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方案》(蘇長江辦發〔2023〕16號)明確的濱海沿海工業園內中心支渠問題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工作辦法》(蘇環辦〔2022〕347號)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內中心支渠與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相連通。2022年8月現場調查發現,中心支渠水面漂浮大量油污,中山一路至中山三路段底泥中含有大量油性污染物,氣味刺鼻。取樣監測顯示,水體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濃度分別為116毫克/升、1.1毫克/升。水體中還含有苯胺、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甲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責任單位
鹽城市人民政府
三、重點措施
一是2023年4月底前對沿海工業園內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嚴格對照環評要求,對園區所有企業落實環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已關閉企業開展全面排查,確保遺留污染物規范處置;對園區規劃環評執行情況開展全面核查;建立隱患問題及整改清單,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改標準,實施閉環整改。二是2023年11月底前全面提升園區環境質量。加強企業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規范化整治,實施區內企業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設和雨水排放口的整治,安裝自動在線監控系統,確保超標雨水不進入河道。開展園區雨污管網排查整治,杜絕管網滲漏、破損和混接現象,確保污水應收盡收。實施園區中心支渠底泥清淤工程,嚴格規范處置清淤底泥,并建立定期清淤工作制度;加強明渠生態修復,采用生態浮床、曝氣氧化等技術手段,聯動明渠末端生態緩沖區,進一步提升園區出水的水質,保障進入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水質達到Ⅲ類要求。完善“企業-園區(公共管網+應急池)-區內水體”三級防控體系,加強明渠水質和保護區水質的監測,組織開展明渠底泥的監測,進一步提升園區過程管控及應急防范能力。開展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按照尾水排放達到地表水準Ⅳ類標準進行技改,開展園區污水處理能力技術評估和尾水濕地規劃建設,進一步消減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園區VOCs整治方案,開展排查整治,完成園區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控系統建設。三是建立完善園區環境質量長效監管機制。壓實地方政府、園區屬地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完善各項環境質量考核制度要求,開展日常監督管理,確保園區環境安全,確保不對保護區產生影響。
四、整改目標
全面清查整治濱海沿海工業園明渠水質污染源頭,進一步完善沿海工業園內水系“三級防控”體系,提升沿海工業園內水系環境風險防控和生態自凈能力,確保水質穩定達標。
五、完成情況
濱海沿海工業園對園區明渠水質污染源頭進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問題清單并已整治到位,對明渠“三級防控”體系進行了提升改造,實施了明渠生態修復,完善了明渠末端生態緩沖區,同時建立了明渠水系環境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了水系環境風險防控和生態自凈能力,實現明渠水質穩定達到地表III類。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聯系電話:0515—86660722。